简短回答
关键看你手里有什么书面文件。已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按原价履行,对方不能单方面涨价。报价单约定了有效期的,在有效期内对方不能撤回。泰国民商法没有一般的“情势变更(hardship)“规则,原材料涨价通常不属于不可抗力,不能成为供应商不交货的理由。如果只有口头约定或者报价已经过期,就只能谈:要求供应商拆解成本,核对涨幅,同时启动替代供应商,增加谈判筹码。
规则和依据
- 要约的约束力:《民商法典》第 354 条规定,载明承诺期限的要约,在该期限内不得撤回。 来源:Thai Civil Code Section 354
-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:民商法第 8 条规定了不可抗力的概念;第 219 条规定,债务因债务人不负责任的事由而履行不能的,债务人可以免责。法学界的分析指出,泰国法没有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,履约只是变得更贵、并非不能履行时,受影响的一方原则上无权要求重新谈判或解除合同。 来源:Tilleke & Gibbins: Impact of COVID-19 on Commercial Contracts in Thailand – Force Majeure、Thammasat Law Journal: Effects of Economic Crises on Performance of Obligations
- 拒绝交货的后果:供应商以涨价为由拒绝按已确认的订单交货,属于违约。按第 222 条可以索赔通常损失,可以预见的特殊损失也可以索赔(见 交货延期导致客户停线怎么办)。 来源:Thai Civil Code Section 222
怎么处理
- 盘点文件:哪些订单已经确认(有对方签字或书面回复)、报价单的有效期到哪天、框架协议里有没有价格条款。已确认的部分书面通知对方按原价履行。
- 要求说明理由:让供应商书面说明涨价原因,并按材料、人工、能源、汇率逐项拆解涨幅。可以拿公开的钢材、铝材、树脂价格指数,以及泰国的最低工资调整,核对涨幅是否合理。
- 谈判筹码:年度采购量和付款条件、替代供应商的报价、模具归属(模具是你方出资的,可以要求转移到其他供应商)。
- 折中方案:分阶段涨价、只对新订单涨价、涨价同时延长付款期或提高订单量、设定价格上限。
- 改合同:今后签框架协议时写入价格调整机制,例如按主要原材料公开指数联动、每季度或每半年调整一次、超过一定幅度才触发、要提前若干天书面通知;另外约定已确认的订单不受调价影响。
- 准备替代:对单一来源物料开发二供。汽车行业换供应商要走客户 PPAP 批准,要提早启动。
常见错误和风险
- 采购只靠 LINE 聊天和口头下单,没有书面确认的订单,涨价时没有任何依据。
- 为了保交付,被迫接受对已经在途订单的追溯涨价,又没有签书面补充协议,后续付款和发票金额对不上。
- 模具所有权没有在合同中写明,想换供应商时对方扣住模具不放。
- 只对一家供应商的涨价做出反应,没有检查其他供应商是否也有同样的成本因素,造成连锁涨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