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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员工换工作后,Work Permit 怎么处理?

第 88 题 · 中方人员签证与工作许可

资料检索日期:2026-10-06 · 更新日期:2026-10-06

本文目录
  1. 简短回答
  2. 规则和依据
  3. 怎么处理
  4. 常见错误和风险
  5. 相关问题

简短回答

换工作涉及三件事:原雇主“注销”,新雇主“接上”,签证“跟着换”。原雇主须在员工离职之日起 15 天内通知就业厅,并注明离职原因;BOI 企业还要在 Single Window 办理离职。员工本人要在开始为新雇主工作后 15 天内申报新雇主、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。签证延期是按原雇主批的,要按新雇主重新申请。实务中,最大的风险是新旧衔接期出现“无签证”或“无工作许可”的空档。

规则和依据

  • 原雇主:《外籍人工作管理紧急令》B.E. 2560 第 13 条规定,雇主雇用外籍人后 15 天内要把姓名、国籍、工作性质告知登记官;外籍人离职的,同样在离职之日起 15 天内告知,并注明原因。违反的,按第 103 条罚款最高 20,000 泰铢。
  • 员工本人:第 64/2 条规定,持证人要在开始工作之日起 15 天内申报雇主、工作地点和主要工作性质,每次换雇主都要申报。违反的,按第 119/1 条罚款最高 20,000 泰铢。2018 年修订后,按第 59 条(一般 DOE 渠道)取得的工作许可不再绑定特定雇主,持证人可以从事任何非禁止类工作。
  • BOI 渠道:工作许可按 BOI 批准的具体职位签发(《投资促进法》第 26 条),不能直接带到另一家公司。原 BOI 企业在 Single Window 申请“取消签证和工作许可”,BOI 显示为即时办理;新公司如果是 BOI 企业,再申请人员到岗。
  • 签证:Non-B 延期停留是基于原雇主批的。《移民法》第 36 条授权移民局在停留理由不复存在时撤销停留许可。

来源:《外籍人工作管理紧急令》合并文本(law.go.th)、Forvis Mazars:2018 年紧急令修订要点、BOI:Visa & Work Permit Regulations(2025 年 5 月)

怎么处理

步骤 负责方 系统/部门 时限
确认离职日,结清工资、补偿和个税 原雇主 — 离职时
通知离职、注销工作许可 原雇主 e-Work Permit;BOI 企业另在 Single Window 离职后 15 天内
新雇主办理工作许可或变更 新雇主 e-Work Permit 或 BOI Single Window 上岗前
员工申报新雇主、工作地点 员工 e-Work Permit 开始工作后 15 天内
按新雇主重新申请签证延期 员工、新雇主 移民局;BOI 企业在 TIESC 原停留许可失效前

按律所介绍的曼谷实务,有一种“转签证”做法:在曼谷移民局一处注销原 Non-B 停留许可后,可给 21 天时间,在新雇主名下办完工作许可。前提是原雇主注册在曼谷;原雇主在其他府的,移民局可能不给这段宽限,员工须在注销当天出境,再用新雇主的材料申请 Non-B 入境。各地移民局执行不一,需提前向办理地移民局确认。

建议提前 30–45 天启动,先让新雇主备齐公司文件,再定离职日。

来源:AustCham Thailand:换雇主时的 Non-B 签证转移指南、PKF Thailand:紧急工作通知可通过 e-Work Permit 提交

常见错误和风险

  • 新公司先上岗、后办手续:BOI 渠道的员工换到新公司,在新职位获批前工作,属于无证或超范围工作。个人罚 5,000–50,000 泰铢并遣返,新雇主每人罚 10,000–100,000 泰铢(紧急令第 101、102 条)。
  • 原雇主不报离职:罚款最高 20,000 泰铢,而且员工名义上仍挂在原公司,原公司要承担后续风险。
  • 签证空档:停留许可被撤销后没有及时出境,就是逾期居留。罚款每天 500 泰铢,最高 20,000 泰铢,见 公司员工签证过期一天怎么办?。
  • 竞业和保密:在中资企业之间跳槽,注意原劳动合同里的竞业、保密条款。

来源:《外籍人工作管理紧急令》合并文本(law.go.th)、泰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:逾期居留处罚措施

相关问题

本文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会计意见。泰国法规调整频繁,请以主管部门现行公告和专业机构意见为准。发现错误或过时内容,欢迎告知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