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短回答
一个人在泰国通常只有一个工作许可(Work Permit),关键是把雇主和工作地点登记完整。
- 同一家公司的多个厂区:一个工作许可即可,把各厂区登记为工作地点。
- 不同法人的工厂(如集团内的兄弟公司),持一般 DOE 渠道工作许可的:2018 年修订后不用另办许可,但要在 15 天内申报新的雇主和工作地点。
- 不同法人的工厂,持 BOI 渠道工作许可的:许可只对应 BOI 批准的企业和职位,要先通过 BOI Single Window 申请增加关联企业或工作地点,批准后才能去另一家公司工作。
规则和依据
- 一般 DOE 渠道:《外籍人工作管理紧急令》B.E. 2560(2018 年修订)第 59 条最后一款规定,持证人有权从事所有未被公告禁止外籍人从事的工作。普吉府就业办负责人曾公开解释,持证人可以为任何雇主、在全国任何地方工作,但建议继续到就业办登记变更,以免误会。第 64/2 条要求持证人在开始工作之日起 15 天内申报雇主、工作地点和主要工作性质,每次换雇主都要申报;违反的,按第 119/1 条罚款最高 20,000 泰铢。
- 雇主通知:第 13 条要求每个雇用外籍人的雇主,在雇用之日起 15 天内通知登记官;违反的,按第 103 条罚款最高 20,000 泰铢。为第二家公司工作也形成雇用关系的,第二家公司同样有通知义务。
- BOI 渠道:《投资促进法》第 26 条规定,工作许可按 BOI 批准的具体职位签发。BOI 的流程里有专门的“关联企业及增加工作地点”程序,用于在关联企业兼职或增加工作场所。
来源:《外籍人工作管理紧急令》合并文本(law.go.th)、HRM Asia:泰国放宽工作许可持有人限制、LawPlus:紧急令修订解读、BOI:Process for Bringing in Foreign Experts and Technicians
怎么处理
先画一张表:员工的雇主是谁(和谁签劳动合同、谁发工资),他去的是哪些工厂,这些工厂分别属于哪个法人,各自是不是 BOI 项目。
| 情形 | 做法 |
|---|---|
| 同一法人、多个厂区(如罗勇一厂、春武里二厂) | 一个工作许可;在 e-Work Permit 或 BOI 系统中登记所有工作地点 |
| 不同法人,员工持一般 DOE 渠道工作许可 | 员工 15 天内申报新雇主和工作地点;第二家公司 15 天内做雇用通知 |
| 不同法人,员工持 BOI 渠道工作许可 | 在 Single Window 申请在关联企业兼职或增加工作地点,获批前不去工作 |
| 只是去兄弟工厂开会、参观、交流 | 偶尔的会议、考察类活动可适用紧急令第 4 条第 (6) 项豁免,不需要另办手续 |
| 去兄弟工厂处理 15 天以内的设备故障 | 可走第 61 条紧急工作通知 |
还要注意两件事:
- 劳动合同和成本分摊:员工为两家公司工作,工资由谁发、成本如何分摊、个税由谁代扣,要在内部协议里写清楚。泰国关联企业之间的人员成本分摊,还涉及转让定价和增值税。
- 签证:Non-B 延期以主雇主为依据,主雇主不变的,一般不影响签证;主雇主变了,按 中国员工换工作后 Work Permit 怎么处理? 处理。
常见错误和风险
- BOI 员工私下“借用”到非 BOI 关联公司:BOI 渠道的工作许可不覆盖这家公司,在那里工作属于超范围工作。个人罚 5,000–50,000 泰铢并遣返,雇用方每人罚 10,000–100,000 泰铢(紧急令第 101、102 条)。还可能被 BOI 质疑人员实际不在促进项目上工作。
- 误以为“2018 年后随便跑”:放宽只适用于一般 DOE 渠道,而且申报义务仍在;不申报的,每次最高罚 20,000 泰铢。
- 检查时工作许可上找不到这个工厂:执法人员按第 68 条要求出示工作许可,工作地点对不上时,企业要能当场拿出申报记录或 BOI 批准文件。
来源:《外籍人工作管理紧急令》合并文本(law.go.th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