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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一种原材料,没有及时加入 BOI 清单怎么办?

第 2 题 · BOI 优惠与核销

资料检索日期:2026-10-06 · 更新日期:2026-10-06

本文目录
  1. 简短回答
  2. 规则和依据
  3. 怎么处理
  4. 常见错误和风险
  5. 相关问题

简短回答

第 36(1) 条的进口税豁免只适用于已经批准的原材料清单(Max Stock / MML,บัญชีวัตถุดิบและปริมาณสต๊อคสูงสุด)里的品目。新料没进清单,到港时不能拿 BOI 放行函免税清关。补救有两条路:一是先正常缴税提货,清单获批后申请“退税放行”;二是向 BOI 申请用银行保函代替缴税,获批后撤回保函。两条路都有时限。

规则和依据

BOI 办公室公告 Por. 3/2556 规定,申请原材料放行(Raw materials release)必须满足:该原材料属于 BOI 批准的品目且仍在优惠期内;已列入批准的最大库存清单;各批累计进口量不超过批准数量。用于申请退还已缴关税的放行,须在进口日起 2 年内办理;优惠期已届满的,须在届满日起 1 年内办理。

来源:BOI 办公室公告 Por. 3/2556(英文译本)

清单审批:通过 RMTS Online 提交原材料清单申请,由投资促进处或地区中心审核,审批期 30 个工作日。

来源:BOI Investment Promotion Guide 2026

据 FAQ108 整理的实务口径:

  • 银行保函(ธนาคารค้ำประกัน)适用于“尚未获批原材料清单”“超过最大库存量”“优惠期延长审批中”等情形。清单未批时只能担保进口关税;清单已批的,才可同时担保增值税(VAT)。
  • 保函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,必须在期限内办理撤回保函的放行(สั่งปล่อยถอนค้ำประกัน)。
  • 退税放行(สั่งปล่อยคืนอากร)只退进口关税,不退增值税,因为已缴的增值税已经进入进项抵扣体系。

来源:FAQ108:การใช้ธนาคารค้ำประกันภาษีอากรวัตถุดิบ、FAQ108:การสั่งปล่อยวัตถุดิบ

怎么处理

  1. 确认新料是否属于批准工艺所需:清单上的品目必须与促进证书批准的生产工艺一致。如果新料是因为工艺变更而引入的,要先申请修改生产工艺。
  2. 在 RMTS Online 补报清单:新增品目(主名称),附上用途说明、相关产品、预计用量和资料照片;同时更新使用这种料的产品配方(FRM)。
  3. 处理在途或已到港的货:
    • 清单短期内能批下来的,可以申请银行保函清关(表格 F IN IR 04),避免现金垫付;
    • 来不及申请保函的,先按普通进口缴纳关税和增值税,进口报关单中把这部分单独列为一项。
  4. 清单获批后:在 RMTS 办理“撤回保函放行”,或在进口日起 2 年内办理“退税放行”,然后凭 BOI 放行函向海关申请退还关税。
  5. 建立前置流程:采购或研发引入新料时,由关务或 BOI 专员先查清单;不在清单上的,先报批再下单。

常见错误和风险

  • 用清单里某个相近品名去申报:如果品名、HS 编码与实物不符,海关可按虚假申报处理。《海关法》(Customs Act B.E. 2560)第 202 条规定,提交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报关资料最高可罚 50 万泰铢,并且根据第 252 条,不论有无故意都要承担责任。
  • 超过 2 年才想起申请退税:超期后已缴的关税就退不回来了。
  • 保函到期没有撤回:保函到期后海关会按进口当日的状态征税,还会加收滞纳金。

来源:Customs Act B.E. 2560(海关厅英文译本)

相关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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