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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I 进口的设备后来卖掉怎么办?

第 13 题 · BOI 优惠与核销

资料检索日期:2026-10-06 · 更新日期:2026-10-06

本文目录
  1. 简短回答
  2. 规则和依据
  3. 怎么处理
  4. 常见错误和风险
  5. 相关问题

简短回答

可以卖,但必须先向 BOI 申请,取得批准后再交易。进口满 5 年、并且一直遵守促进条件的机器,可以免税出售;进口不满 5 年的,要按剩余期间补缴税款。如果卖掉的是主要机器,导致项目产能降到证书产能的 80% 以下,要先申请缩小项目规模,或者证明已经订购了替代机器。

规则和依据

  • 《投资促进法》第 40 条:在 BOI 规定的期限内(不少于 5 年、不超过 15 年),不得把免税机器用于促进业务以外的用途,也不得让他人使用;第 41 条:BOI 有权批准抵押、出售、转让、出租免税机器,或将其用于其他用途;第 42 条:免税机器抵押后,非受促进者的抵押权人在期限届满前实现抵押权的,视为失去免税资格的进口人,须补税。

来源:Investment Promotion Act B.E. 2520(BOI 英文译本)

FAQ108(2023 年 1 月更新)整理的 BOI 审批口径:

  • 机器进口满 5 年,并且没有违反促进条件的,可以申请“解除税负核销”;核销后机器仍要继续用于促进项目,出售前仍需批准。
  • 出售不满 5 年的机器,要按状态补税;满 5 年的,不需要缴税。
  • 出售主要机器导致项目最大产能降到 80% 以下的,要证明已订购替代机器,或先申请缩小项目规模;模具、夹具、备件等不影响产能的,可以直接申请免税出售。
  • 违反条件被全部撤销优惠的,按机器进口当日的状态补税,并加收附加费和罚款。
  • 审批期限:出售类申请 15 个工作日;满 5 年的解除税负核销,30 个工作日。

来源:FAQ108:การขออนุญาตอื่นๆ(出售、销毁、抵押等许可)、FAQ108:เครื่องจักรภาพรวม、FAQ108:การตัดบัญชีเครื่องจักร

不满 5 年出售时怎么计税?BOI 网站上的海关讲解资料举了一个例子:机器 CIF 价值 360 万泰铢,关税税率 5%,于 2008 年 2 月 14 日进口;经批准于 2011 年 9 月 11 日出售。5 年按 1,825 天计,已在项目中使用 1,303 天,剩余 522 天。计税价值 = 3,600,000 × 522 ÷ 1,825,约合 102.97 万泰铢,应缴关税约 51,484 泰铢;讲义中另列应缴增值税 264,600 泰铢。这一类经批准的出售不加收附加费和罚款。

来源:BOI 网站:受促进货物的海关手续(讲义)

怎么处理

  1. 整理机器台账:从 eMT 中导出拟售机器的放行函号、进口报关单号、进口日期和 CIF 价值,确认是否已满 5 年。
  2. 评估对项目的影响:判断是否属于主要机器,出售后产能是否会低于 80%;会的话,先准备替代机器的订单,或者同步提交缩小项目规模的修改申请。
  3. 提交出售申请:附上机器清单、进口资料、出售理由和买方信息,向投资促进处或地区中心申请。
  4. 缴税(不满 5 年的):凭 BOI 批准函到原进口地海关,按剩余期间比例计算缴纳关税和增值税。
  5. 核销:满 5 年的机器,出售时系统自动核销;不满 5 年的,缴税后凭海关收据在 eMT 申请核销。
  6. 再交易:取得批准和完税文件后,再签订买卖合同、交付并开票。

常见错误和风险

  • 已经满 5 年就自行出售:即使满 5 年,出售前仍需 BOI 批准。
  • 把损坏的机器当废铁卖掉:应先申请销毁、出口或捐赠;未经程序擅自出售的,按 BOI 规定日期的状态补税。
  • 有违反条件的记录:BOI 审批出售时会核查过往合规情况,有违规记录的可能被要求按进口当日状态补税。

相关问题

本文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会计意见。泰国法规调整频繁,请以主管部门现行公告和专业机构意见为准。发现错误或过时内容,欢迎告知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