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短回答
HS 编码(泰国称“税则号列”,พิกัดอัตราศุลกากร)归错,无论是少缴还是多缴税,都应尽快处理。少缴的要补税,并按月加收 1% 的滞纳金;报关单申报不正确本身就构成《海关法》B.E. 2560(2017)第 202 条的违法行为,最高罚款 50 万泰铢,而且不要求有主观故意。主动向海关更正,通常比等海关稽查发现后再处理结果好得多。多缴的税可以在 3 年内申请退还。
规则和依据
- 追税期限:《海关法》第 19 条规定,海关应在报关单提交之日起 3 年内对少缴的税款作出评税;有必要时可经关长批准再延长不超过 2 年;如有证据显示存在逃税意图,可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再追溯 5 年。第 21 条规定,追缴权的诉讼时效为 10 年;如果少缴仅仅是税款计算错误造成的,时效为 2 年。
- 滞纳金和罚款:第 22 条规定,少缴部分按每月 1% 加收滞纳金,不计复利,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,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所欠税款本身;收到评税通知后 30 日内仍不缴的,再加收所欠税款 20% 的罚款。
- 虚假申报:第 202 条规定,提交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报关单、可能使海关官员产生误解的,处最高 50 万泰铢罚款;第 252 条规定这一罪名不以故意为要件。
- 逃税:如果海关认为企业是故意错归低税率税号,就适用第 243 条,可判处最高 10 年监禁,或处少缴税款 0.5 倍至 4 倍的罚金。
- 退税:多缴的税款,进口商可在货物进口之日起 3 年内申请退还(第 25 条)。
- 预裁定:第 18 条和海关厅公告第 17/2561 号允许企业事先申请税则归类预裁定。
来源:泰国海关厅:Customs Act B.E. 2560 (2017) 英文非官方译本、Tilleke & Gibbins:New and Improved Penalty Scheme under 2017 Thai Customs Act
怎么处理
- 先确认正确税号:泰国使用 AHTN 2022 加泰国统计码的 11 位税则。钢材的归类主要看材质(非合金钢还是合金钢,第 72 章注释对含硼 0.0008% 以上等情形有专门规定)、加工状态(热轧、冷轧、镀层)、形状和宽度。可以让报关行出书面意见,必要时申请海关预裁定。
- 评估影响:把过去 3 年同类货物的报关单都拉出来,逐票计算税率差、滞纳金和增值税差额。如果钢材涉及反倾销税,归类错误还可能影响反倾销税的适用,要一并核算。
- 主动补缴:海关稽查处(Post-Clearance Audit Division)设有自愿披露的“一站式补税”项目(One Stop Service),适用于善意少缴的企业,可减免罚款、降低滞纳金。该项目上一轮延期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,之后是否继续延期未能核实,需向海关稽查处确认。
- 以后的进口:在 e-Customs 系统中更新物料主数据里的税号,并通知报关行。
- 如果是多缴:在 3 年时效内提交退税申请。
来源:Tilleke & Gibbins:Thai Customs Offers Extension for Business Operators to Join One Stop Service Project、KPMG Thailand:Tax News Flash Issue 129、泰国皇家公报:海关厅公告第 17/2561 号
常见错误和风险
- 只改以后的申报,不处理历史申报:海关稽查通常会一次追溯 3 年,届时滞纳金已经累积。
- 以为“没有故意”就不会被罚:第 202 条的虚假申报不看主观意图,只是罚款上限比逃税罪低。
- 被认定为故意逃税:海关 2017 年处罚和解准则按逃税金额分档:5 万泰铢以下罚少缴税款的 0.5 倍,5 万至 10 万泰铢罚 1 倍,10 万泰铢以上罚 2 倍;擅自改动单据导致逃税的罚 4 倍。以上都要另外补缴税款。
- 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责任:第 253 条规定,法人违法是由董事、经理等人的指令、行为或失职造成的,相关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刑罚。
来源:Tilleke & Gibbins:Thailand Amends Settlement Guidelines for Customs Dispute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