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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器进口后发现型号不对,要退回中国怎么办?

第 27 题 · 海关与自贸区

资料检索日期:2026-10-06 · 更新日期:2026-10-06

本文目录
  1. 简短回答
  2. 规则和依据
  3. 怎么处理
  4. 常见错误和风险
  5. 相关问题

简短回答

处理方式取决于机器是怎么进口的:

  • 缴税进口、已经提货:只要机器在泰国期间没有使用过、形态没有改变,并且在进口后 1 年内复运出口,就可以依据《海关法》B.E. 2560(2017)第 28 条申请退还进口关税。退税额按每张出口报关单计算,取已缴税款的十分之九与“已缴税款超过 1,000 泰铢的部分”中较高的一个。退税申请须在出口后 6 个月内提出。
  • BOI 免税进口:先在 eMT 系统申请 BOI 批准退运(ส่งคืน),再办理出口报关;供应商换发的正确型号机器,要作为一票新的进口重新申请放行。
  • 自由区内的企业:从自由区直接出口,不涉及关税退还。

规则和依据

  • 复运出口退税:《海关法》第 28 条规定的条件:(1) 能证明出口的就是当初进口的那批货;(2) 在泰国期间除了为复运出口所做的处理外,没有被使用,也没有改变形态或性质;(3) 自进口之日起 1 年内复运出口;(4) 自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内申请退税。具体程序由海关关长公告规定。
  • 退税虚报的处罚:第 206 条规定,以虚假陈述或欺诈手段多申请退税的,可判最高 5 年监禁,或处罚金 50 万泰铢或多退税款的 4 倍(以较高者为准)。
  • BOI 机器退运:据 BOI 实务资料网站 FAQ108 整理,BOI 免税机器无论是出口修理还是退回,都要事先取得 BOI 批准。一般申请 1 个工作日可获批;如果是影响产能的主要机器,且已过机器进口期限,审批约需 15 个工作日。
  • 进口增值税:已缴纳的进口增值税,已登记增值税的企业通常已在 P.P.30 中作为进项税抵扣,退运不会因此自动退还,要按税务规则处理。

来源:泰国海关厅:Customs Act B.E. 2560 (2017) 英文非官方译本、FAQ108:BOI 机器出口修理或退回、泰国税务厅:Value Added Tax

怎么处理

  1. 立刻停用并保持原状:不要开箱调试或安装。一旦使用过,就不符合第 28 条“未使用”的条件。拍照记录铭牌、序列号和包装状态。
  2. 与供应商确认责任:拿到供应商书面确认发错型号,约定退运运费、换货时间,以及由谁承担泰国这边已缴的税费。
  3. 出口报关:报关单上引用原进口报关单号,写明退运原因,方便海关核对是同一批货物。
  4. 申请退税:出口完成后 6 个月内,按海关关长公告规定的格式提交退税申请,附原进口报关单、出口报关单和缴税收据。
  5. BOI 企业:在 eMT 提交机器退运申请,获批后再出口;换货机器要核对是否在获批的机器清单内(型号变了的,可能要先修改清单),再申请放行。
  6. 尚未提货的情况:机器还在海关监管下就发现发错货的,要通过报关行与口岸海关商定退运或其他处理方式。具体程序各口岸执行不一,需向口岸海关确认。

常见错误和风险

  • 先装上试机,发现不对再退:机器已经使用过,不符合第 28 条的退税条件,已缴的关税基本拿不回来。
  • 超过 1 年才退运,或出口后超过 6 个月才申请:丧失退税资格。
  • BOI 机器未经批准直接出口:BOI 账上的机器记录与实物对不上,之后放行和核销都会受影响。
  • 换货机器沿用原来的放行函报关:型号不一致,属于申报不实,适用第 202 条,最高罚款 50 万泰铢。

相关问题

本文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会计意见。泰国法规调整频繁,请以主管部门现行公告和专业机构意见为准。发现错误或过时内容,欢迎告知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