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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ee Zone 出口时发现数量对不上怎么办?

第 40 题 · 海关与自贸区

资料检索日期:2026-10-06 · 更新日期:2026-10-06

本文目录
  1. 简短回答
  2. 规则和依据
  3. 怎么处理
  4. 常见错误和风险
  5. 相关问题

简短回答

出口数量对不上,有三种常见情况,处理方式不同:

  1. 申报了但没装运(少装、退关):法律有专门程序。海运和空运都要在船舶开航或飞机起飞后 3 日内向海关说明原因,没装上的货物存放在海关指定的地点,之后要么在期限内申请取回,要么改装下一班出运。逾期不处理的,有担保的货物会被没收。
  2. 装运多于申报:多出部分属于没有办理海关手续的出口,风险最大,要立刻主动更正。
  3. 报关单数量正确,但自由区库存账对不上:属于内部账务问题。差异可能被视为货物未经手续出区,要尽快查明原因并调整。

自由区的库存扣减、BOI 原材料核减,都以出口报关单为依据,报关单数量错了,两本账都会跟着错。

规则和依据

  • 报关单内容:《海关法》B.E. 2560(2017)第 52 条要求出口报关单如实列明种类、数量、重量和完税价格。第 202 条规定,申报不实最高罚款 50 万泰铢,不以故意为前提(第 252 条)。
  • 已申报未装运:
    • 海运(第 76 条):开航后 3 日内向海关说明原因,货物存入海关指定地点,费用由出口商承担;出口商须在说明原因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取回,或在原报关单所载船舶开航之日起 21 日内出口。
    • 空运(第 98 条):起飞后 3 日内说明原因;30 日内申请取回,或在原报关单所载航班起飞之日起 7 日内出口。
    • 陆运(第 90 条):放行后 7 日内未出口的,须在放行后 10 日内说明原因。
    • 逾期不处理、货物已提供担保的,予以没收。违反上述处理程序的,罚款最高 1 万泰铢(第 222 条)。
    • 海运的“3 日”依据泰文原文;海关厅英文译本此处写作 30 日,以泰文为准。
  • 未经手续出口:第 242 条同样适用于出口,可判最高 10 年监禁,或处货物价值(含税)4 倍的罚金,货物没收。
  • 退税申报不实:第 205 条规定,为申请退税提交的出口报关单与实际不符(数量少于申报或未按申报出口)的,处最高 6 个月监禁,或 50 万泰铢罚金或申请退税额 4 倍的罚金(以较高者为准),货物没收。
  • 自由区出口:第 151 条规定,从自由区放出用于出口的货物免征出口税。
  • BOI 核减:BOI 第 Por. 3/2556 号公告规定,凭出口报关单(包括出口到自由区的报关单和 Report V)核减原材料账,须在出口之日起 1 年内申请。

来源:泰国海关厅:Customs Act B.E. 2560 (2017) 英文非官方译本、BOI:Announcement No. Por. 3/2556(英文非官方译本)

怎么处理

  1. 当天核对:装柜完成后,以装柜单、出库单和封条照片为准,与出口报关单逐项核对。货代通知退关或甩柜的,当天就要拿到书面通知。
  2. 少装或退关:在 3 日内通过报关行向海关说明原因,选择取回或改装下一班。取回的货物要回到自由区库存,并办理相应的手续。
  3. 多装或误装:立即联系报关行和口岸海关,说明情况,补报或更正。不要等到目的港清关时才处理。
  4. 更正内部账:按最终确认的出口数量调整自由区库存系统,以及 IEAT 或海关要求的报表。BOI 企业只能用实际出口的数量核减 RMTS。
  5. 查找根本原因:常见原因有拣货错误、装箱单模板出错、分批出货时报关单没有拆分等。查到原因后,在 WMS 或 ERP 中增加装运确认环节。

常见错误和风险

  • 退关后不向海关说明:报关单仍显示已出口,库存却还在区内,盘点时说不清;逾期的货物还可能被没收。
  • 用错误的报关单去核减 BOI 账:多核减的部分将来要补税,有虚报的还可能被追究。
  • 多装的货物在目的国被查出:可能同时在泰国和目的国被认定为申报不实。

相关问题

本文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会计意见。泰国法规调整频繁,请以主管部门现行公告和专业机构意见为准。发现错误或过时内容,欢迎告知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