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短回答
可以立即解雇,不提前通知、不付遣散费,前提是员工的行为落在《劳动保护法》第 119 条列举的情形里,而且解除通知书写明了具体事实和理由。“严重违纪”要有证据支撑,并且在工作规程里有依据。普通违纪要先发书面警告,警告后一年内再犯才能不付遣散费解雇。理由不成立的,公司要补付遣散费、代通知金和利息。
规则和依据
第 119 条:解雇无需支付遣散费的六种情形
- 对职务进行欺诈,或故意对雇主实施刑事犯罪;
- 故意使雇主遭受损失;
- 因过失使雇主遭受严重损失;
- 违反雇主合法、公平的工作规程、规章或命令,雇主已书面警告(严重情形无需警告);警告书自违规之日起一年内有效;
-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,不论中间是否有休息日;
- 被终审判决处以监禁;过失犯罪或轻罪的,须造成雇主损失。
- 理由必须事先写明:第 119 条第二款规定,雇主没有在解除通知中写明事实理由,或没有在解雇时告知员工的,事后不得再援引该理由。
- 无需提前通知:第 17 条最后一款规定,按第 119 条和《民商法典》第 583 条解雇的,不适用提前通知要求。
- 《民商法典》第 583 条:员工故意不服从或惯常忽视雇主的合法命令、擅离职守、有严重不当行为,或有其他与忠实履职不相容的行为,雇主可以不经通知、不给补偿解雇。
- 调查期间停职:第 116 条规定,雇主调查被指控违规的员工期间,工作规程或劳资协议有授权的,可以书面命令停职,不超过 7 天,事先通知,停职期间工资不低于原工资的 50%。第 117 条规定,查明员工无过错的,要补足停职期间全部工资,另加 15% 年息。
来源:《劳动保护法》第 119 条、第 17 条、第 116 条、《民商法典》第 583 条英译(Thai Law Online)、RSM Thailand:员工解雇要点
怎么处理
- 先保全证据:监控录像、出入记录、系统日志、证人书面陈述、员工本人的书面说明。涉及盗窃或数据外泄的,见 员工偷公司东西、员工把客户资料带走。
- 需要时停职调查:发书面停职令,写明指控事项和期限(不超过 7 天),按规程比例发工资。
- 给员工陈述机会:做书面谈话记录,让员工签字。法律没有强制听证程序,但这份记录对之后的诉讼很重要。
- 对照第 119 条定性:确认属于哪一项;属于第 (4) 项的,检查工作规程是否有对应条款、是否属于“严重情形”、之前是否有一年内有效的书面警告。
- 出具解除通知:泰文书写,写明违规事实(时间、地点、行为)、违反的规程条款和第 119 条的具体项,当面送达并请员工签收;拒签的找两名证人签字。
- 结清其余款项:即便不付遣散费,解除前的工资、加班费仍要在 3 日内付清;第 67 条第二款规定,累计结转的年假工资不论何种解雇都要支付。
常见错误和风险
- “严重”标准把握过宽:吸烟、打瞌睡、顶撞主管等,是否算严重要看岗位和后果。工厂里在禁烟的易燃区吸烟、违反安全规程造成危险,较容易被认定为严重;一般性违规则应先书面警告。
- 通知里只写“严重违纪”:没有具体事实,第 119 条第二款下可能无法援引。
- 口头警告当书面警告:第 (4) 项要求书面警告,口头提醒不算。
- 理由不成立的后果:要补付遣散费(第 118 条)和代通知金(第 17/1 条),按第 9 条计息;劳动法院还可以按《劳动法院设立及劳动案件诉讼法》第 49 条判复职或另付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