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短回答
员工连续工作满 1 年、不满 3 年,公司在没有《劳动保护法》第 119 条过错理由的情况下辞退,法定遣散费是按最后工资率计算的 90 天工资。此外通常还有三笔钱:代通知金(没提前一个工资期书面通知时)、未休年假工资、当期工资和加班费。这些款项要在解除后 3 日内付清。如果辞退理由不充分,员工还可以到劳动法院主张不公平解雇赔偿。
规则和依据
遣散费阶梯(第 118 条,2019 年第 7 号修正案后):
| 连续工龄 | 遣散费 |
|---|---|
| 满 120 天不满 1 年 | 30 天工资 |
| 满 1 年不满 3 年 | 90 天工资 |
| 满 3 年不满 6 年 | 180 天工资 |
| 满 6 年不满 10 年 | 240 天工资 |
| 满 10 年不满 20 年 | 300 天工资 |
| 满 20 年 | 400 天工资 |
- “解雇”的含义:第 118 条所称解雇,包括雇主不让员工继续工作且不付工资的任何情形,也包括因雇主无法继续经营而导致员工没有工作、没有工资的情形。第 118/1 条把退休也视为解雇。
- 不付遣散费的情形:只有第 119 条列举的过错,例如欺诈、故意造成损失、违反规章且已书面警告、无故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等。理由要写在解除通知里。
- 代通知金:第 17 条、第 17/1 条要求提前一个工资支付期书面通知,否则支付通知期工资。
- 年假工资:第 67 条规定,非因第 119 条情形解雇的,要按比例支付当年应享年假的工资;累计结转的年假也要折算支付。
- 支付期限和利息:第 70 条要求解雇后 3 日内付清;第 9 条规定逾期计 15% 年息,故意不付的,每满 7 天加付欠款的 15%。
- 刑事责任:不付第 118 条遣散费,按第 144 条可处 6 个月以下监禁或 10 万泰铢以下罚款,或两者并罚。
来源:《劳动保护法》第 118 条、第 119 条、第 67 条、第 9 条、Mondaq:泰国解雇员工规则、RSM Thailand:员工解雇要点
怎么处理
算例:月薪 25,000 泰铢,工作 1 年 5 个月,每月最后一天发薪;公司 10 月 15 日决定辞退,要求当天离开,当年年假 6 天未休。
| 项目 | 计算 | 金额(泰铢) |
|---|---|---|
| 遣散费 | 25,000 ÷ 30 × 90 | 75,000 |
| 代通知金 | 10 月 31 日前通知、11 月 30 日生效,付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30 日工资 | 约 37,500 |
| 未休年假 | 25,000 ÷ 30 × 6 | 5,000 |
| 10 月 1–15 日工资及加班费 | 按实际 | 另计 |
遣散费可以用本站 遣散费计算器 核算。日薪员工按最后日薪 × 天数;计件员工按最后 90 个工作日的工资。
操作步骤:
- 准备书面解除通知(泰文),写明解除日期和理由;没有第 119 条理由的,写明按第 118 条支付遣散费。
- 计算全部款项,做成结算单让员工签收。
- 解除后 3 日内转账付清,代扣个税。
- 次月 15 日前向社保局提交 SPS 6-09。
- 如需员工签“已收到全部款项、不再追究”的确认书,见 员工离职后要求支付各种补偿怎么办。
常见错误和风险
- 劝员工“主动辞职”以省遣散费:员工自愿辞职没有遣散费,但被逼辞职的,劳动法院可能认定为解雇。
- 工资基数只算底薪:遣散费按“最后工资率”算,固定按月支付的岗位津贴等是否计入,看其是否属于工资,存在争议的应按较高口径。
- 用工作规程或合同把遣散费约定得更低:第 118 条是最低标准,约定低于法定标准无效。
- 不公平解雇:《劳动法院设立及劳动案件诉讼法》第 49 条下,法院可判复职或另判赔偿,金额考虑年龄、工龄、困难程度和解雇原因,这笔钱独立于法定遣散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