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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总部给泰国公司收 License Fee,WHT 怎么处理?

第 43 题 · 跨境税务

资料检索日期:2026-10-06 · 更新日期:2026-10-06

本文目录
  1. 简短回答
  2. 规则和依据
  3. 怎么处理
  4. 常见错误和风险
  5. 相关问题

简短回答

License Fee(专利、商标、技术许可、软件使用费等)在泰国属于特许权使用费(Royalty,ค่าสิทธิ),泰国公司支付给中国总部时要按 15% 扣缴预提税(WHT)。中泰税收协定第 12 条的上限也是 15%,所以申请协定待遇不会降低税率。另外要就支付金额代缴 7% 增值税。费用能否在泰国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,取决于费率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。

规则和依据

  • 《税法典》第 40 条第 (3) 项:商誉、版权或其他权利的价值属于应税所得。第 70 条:支付给未在泰国经营的外国公司,付款方扣缴,付款当月结束后 7 日内申报缴纳;对非居民税率 15%。见 第 70 条。
  • 中泰税收协定第 12 条:特许权使用费包括使用专利、商标、设计、模型、图纸、秘密配方或程序,以及有关工业、商业、科学经验的情报而支付的款项;来源国税率不超过 15%。第 6 款:关联方之间超过独立交易金额的部分,不享受本条待遇。
  • 《税法典》第 83/6 条:从境外提供、在泰国使用的服务(许可使用权利也属于服务),由付款方代缴增值税。
  • 《税法典》第 71 条之二:关联公司之间条件不同于独立企业的,评税官可调整收入和支出。

来源:泰国税务局:Income Tax Guide for Foreign Company、PwC Tax Summaries:Thailand Withholding taxes、中泰税收协定中文本(商务部条约库)

怎么处理

  1. 签书面许可协议:写明许可标的(专利号、商标注册号、技术文件清单)、许可范围、计费基础(如净销售额的一定比例)、付款周期和税负承担方式。
  2. 付款时扣缴:每次付款按 15% 扣缴,在付款当月结束后 7 日内用 P.N.D.54 申报(电子申报延至次月 15 日,适用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),并向总部提供扣缴凭证,供其在中国申请境外税收抵免。
  3. 代缴 VAT:同期用 P.P.36 按 7% 缴纳,收据作为进项税凭证在 P.P.30 中抵扣。
  4. 准备定价依据:保留可比许可协议费率、技术给泰国公司带来的收益分析。年收入达 2 亿泰铢、有关联方的公司,还要在年度申报时填转让定价披露表(第 71 条之三)。
  5. BOI 企业注意:泰国公司自己的利润免税,不等于付给总部的许可费免扣缴。《投资促进法》第 33 条 规定,经 BOI 批准的合同项下的商誉、版权或其他权利费,可在开始取得收入起 5 年内免税,但前提是促进证书给予了这项权益、合同经 BOI 批准。现行政策下是否还批准这项权益未能核实,需向 BOI 确认;证书上没有的,照常扣缴。
  6. 计提与支付时间:按销售额计提但次年才付款的,WHT 和 VAT 在实际付款时发生。

来源:Deloitte Thailand Tax Newsletter 2024 年 2 月、泰国税务局:Value Added Tax

常见错误和风险

  • 以为协定能降到 10%:中泰协定的特许权使用费上限是 15%,与国内法相同。
  • 费率拍脑袋定,例如统一按销售额 5%:没有可比依据时,税务局可依第 71 条之二调减可扣除金额。中泰协定第 12 条第 6 款也规定,超额部分不享受协定待遇。
  • 商标许可给亏损子公司长期收费:子公司常年亏损仍支付高额许可费,是稽查关注点(见第 52 题)。
  • 漏交 P.P.36:除补税外,还有罚款和每月 1.5% 滞纳金(第 89 条、第 89/1 条)。

相关问题

本文仅供一般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会计意见。泰国法规调整频繁,请以主管部门现行公告和专业机构意见为准。发现错误或过时内容,欢迎告知我们。